医保红利! 平邑县70周岁以上老人及孤困儿童2020年起免费参保

临房网 2019-12-2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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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近日,记者从平邑县医保局了解到,自2020年起,平邑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儿、困境儿童三类人群划入免缴范围,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

临沂市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仅以平邑县45000余名70岁以上老年人为例,县财政承担1000余万元。

据了解,自平邑县医保局成立以来,加大力度发展民生工程,除按照省、市要求履行职责外,还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了“挂床住院”规章,积极协调县委县政府及各相关单位为平邑县居民争取政策性福利。

附: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政策解读

1、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居民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具有本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取得本县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本户籍人员。

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均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持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由县政府全额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按照《平邑县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619),全县孤儿、困境儿童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政府全额代缴。

2、缴费时间与享受待遇时间

参保居民实行年缴费制度,应于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外出务工等未能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人员可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前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3月1日之后参保缴费的、按照当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总额缴费。

2019年12月31日之后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期为参保缴费系统到账确认之日起30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后6个月内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登记的特殊群体,应及时办理参保代缴手续,享受医保待遇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缴费方式

缴费人除在社区、村居集中缴纳外,在镇(街、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的基础上,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缴款(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农金通、社保自助缴费机等)、服务大厅缴费(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缴纳。

目前,平邑县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业务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农信社)、临商银行、邮储银行,缴费人可根据实际选择相应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特殊群体缴费人员名单,由县民政、扶贫、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分别负责确认并向财政、医保部门提供,财政部门负责全额代缴,各镇(街)、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导入医保系统,并做好标识。

4、报销政策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同时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个人不另外缴费,统一执行省里的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2020年度参保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限额120元提高到300元,结余部分不再结转。慢性病门诊累计年内起付标准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限额为8000元。

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一级每次200元、二级每次500元、三级每次1000元。市内中医医院二级每次400元、三级每次900元。市内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实行基药单位一级90%、二级70%,三级55%。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草药)费用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乡镇卫生院95%,其他一级医院90%,二级80%,三级6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一体化村卫生室)门诊使用中药饮片、中药制剂、非药物疗法(如用于治疗性的艾灸、针灸、拔罐、刮痧、推拿)等诊疗项目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因患特殊病种门诊就诊费用,累计年内起付线为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为70%,支付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孕产妇,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自然顺产每人800元、剖宫产手术每人1000元定额。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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