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布第一批计量监管典型案例 11家企业上“黑榜”

临房网 2021-10-10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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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公平贸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以“我为 群众办实事”为主线,强化民生领域强检计量器具管理,加大计量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并公布第一批计量监管典型案例,11家企业上“黑榜”。

  1.兰山区溢林眼镜行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对其使用 的焦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箱申请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予以查处。

  2.蒙阴县汇金加油站破坏加油机铅封作弊案。当事人私自拆除加油机的铅封、调动加油机计量器,获取非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 项等规定,蒙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3.临沭华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电子汽车衡未经强制检定案。当事人使用的电子汽车衡,存在未经强制检 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等规 定,临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4.罗庄区桂梅眼镜视光店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当事人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和《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罗庄区市场 监管局依法查处。

  5.罗庄区利帆加油站使用未经检定加油机案。当事人在加油机安装后,未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即 投入使用,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一款之规定,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6.莒南县大店镇东方加油站、万隆加油站使用维修后未经检定加油机案。当事人在燃油加油机出现故障后 ,未向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报修,擅自维修,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款规定 ,维修后未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根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莒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7.罗庄区鑫宏加油站使用未经检定燃油加油机案。当事人使用的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法定计量检定机 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4款,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 管理办法》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8.罗庄区罗程加油站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案。当事人使用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违反了《加 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7款,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3款之规定,罗庄区市 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9.罗庄区平安加油站使用未经检定燃油加油机案。当事人使用的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4款,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10.罗庄区册山庆云山加油站使用未经检定燃油加油机案。当事人在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未报经市场监管部 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强制检定合格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4款 ,依据《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1款之规定,罗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广大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认真遵守《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按期到法定技术机构 报检,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擅自改动、拆装计量器具,不破 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利用计量器具进行任何形式的计量作弊。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计量违 法行为,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民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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