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未按时交房 该不该给业主赔付?

临房网 2021-12-17 05:42
294

  我于2019年10月28日购买曲阜市一套期房,合同约定今年2021年7月30号交房,眼看盼了三年的房子该交房了,2021年7月25号收到开发商房子交房延期通知书。因不可抗力因素,说疫情原因大致都是这些说延迟,也不告知具体何时交房,别的小区和他们一块进行的工程,人家都能按时交房,就这个小区不交房,还不说何时交房。


  楼盘坐标:山东


  问题:疫情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这种情况开发商未按时交房,该不该给业主赔付?


  律师解答:首先,疫情原因属于不可抗力,这个在去年的时候相关部门已经专门下文确定了。但是,即使是不可抗力,也应当及时通知购房人,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时候及时告知,便于业主止损。而且,不可抗力也是有度的,不是想延期多久就多久,一般2~3个月是比较正常的。如果没有及时通知造成了业主损失,也应当赔偿。而且,如果超过了正常的期限,依旧还没有交房,依旧也需要承担超出正常期限的赔偿责任。


  房款交齐,备案手续齐全 孩子上学却告知无房产信息?


  我于5月1日购买长沙市的一套新房,用来小孩上学,所有房款交齐,备案手续齐全,但开发商违规另设帐号收购房款,我所交房款不入监管帐户,导致房产备不了案,现小孩上学教育局查不到房产信息,小孩上学成难题。


  楼盘坐标:湖南


  问题:孩子上学是大事儿,该如何快速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呢?


  律师解答:这是典型的因为开发商挪用预售房款导致的问题,建议如下:


  1、立即向建委部门提起关于开发商挪用预售房款的违法查处。根据相关规定,咱们购买期房时,所支付的房款必须放到专门的监管账户上,也只能用于这个项目的开发建设,在彻底完工前不得挪作它用,更不能用其它的账户收款逃避监管。


    编辑者:mh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