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装载液化气罐上路 交警查获两例“移动炸弹”

临房网 2019-08-22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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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面包车非法改装装载液化气罐,变身“移动炸弹”上路行驶,幸好被交警逮着了,要是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8月5日10时30分许,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在西中环与长春路交会路口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民警便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下车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执勤民警闻到了一股液化气味道。经进一步检查,发现该车后排座椅均已被拆除,里面有4个液化石油气罐及电子秤。原来,驾驶人李某改装面包车运输用来出售的液化石油气罐。

  经查,李某驾驶证及行驶证状态均为正常,其运输液化石油气罐未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该车所运输的液化石油气罐,未采取其它保护措施,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或罐体摩擦,容易引起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无独有偶,8月8日,临沂直属二大队交警又查获一辆“危险”的面包车。

  8月8日10时30分许,大队民警巡逻至新西外环与大山路交会路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刚打开车门,民警惊呆了。面包车后排座椅已全部拆除,取而代之的是4个液化石油气罐及加气装置。

  经查,该车驾驶人王某在未取得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用来载客的面包车改装成了“加气站”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车内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一旦发生意外,液化石油气罐极易发生爆炸,堪比“炸弹”。

  以上两位驾驶人均因未经批准运输危险品的违法行为被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提醒,液化石油气属于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运载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危险品运输车,并配备持证的押运人员,行车时不得超速行驶,同时要遵循指定的安全行驶路线,避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确保安全。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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