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方悬赏十万元!抓他!!还有这几十人被通缉!

临房网 2019-10-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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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兰山公安分局也发布公开缉捕通告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关于公开缉捕网上逃犯的通告

自今年6月13日开始,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打诈骗、抓逃犯、保大庆”为主题的“云剑”专项行动。为深入推进此项行动,依法惩处犯罪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时给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自行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和转发通缉信息,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对“云剑”行动期间提供有效线索、为抓捕工作发挥关键作用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给予安全保护,并兑现奖金。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全区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逃犯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将逃犯抓捕归案;凡提供线索抓获其中一名逃犯的将视情给予奖励,举报人可以自行决定领奖方式。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539-110   0539-7303156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2019年10月17日

看到他们,请立即报警!

在逃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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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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